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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俊毅 - 學務處 | 2021-07-16 | 點閱數: 149
  • 依據教育部11078日臺教資()字第1100085721號函辦理。
  • 教育部為獎勵並表揚投入環境教育推動傑出人員,爰辦理旨揭表揚計畫,計畫內容摘要如下:
    1. 參加組別及條件:分為教育行政機關組、大專院校組、中學組、國小組等4組,報名參選人應具體從事環境教育工作推動,其中國小組及中學組須取得環境教育人員認證資格,並分為行政類及教學類認證人員。
    2. 收件期程:自110101日(星期五)至1029日(星期五)止,請於收件期限內,將申請資料上傳至線上表單,表單網址:https://forms.gle/9NEJbR6c6o1Kiog47
    3. 審查方式:分為資格審查及委員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