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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 113-114 年因材網悅趣式自學平臺建置與維運計畫辦理。
二、旨揭線上活動,係運用因雄崛起平臺之答題賽事功能及線上任務獎勵機制,透過遊戲式學習提升學生學習興趣,並激勵學生學習動機。
三、旨揭計畫活動內容如下:
(一)活動日期: 114 年 12 月 22 日起至 115 年 3 月 1 日。
(二)活動網址:因雄崛起( https://adl.edu.tw/hero/)。
(三)活動內容:
1、「聖誕感謝祭」活動:學科知識限時挑戰賽事、登入活動及教師指派任務活動。
2、「資安小天使」活動賽事:資安防詐知識素養主題賽事。
3、「決戰作文因雄榜」活動賽事... 觀看完整文章
本校 114 學年度第二學期課後社團將於 115/01/09(五)12:00 開始報名,請詳閱公告及附件簡章內容。
●所有社團皆採線上報名,報名系統:學校首頁→學生專區→社團報名
●114 學年度第二學期課後社團線上報名時間:
115/01/09(五) 12:00 ~ 115/01/15(四) 12:00
※115/01/19(一)公告課後社團開課結果。
※若遇颱風天停班停課等特殊狀況,內容若有異動將會另行公告。
※貼心提醒:部分社團有一開放報名即「秒殺」的風險,請家長務必注意報名時間及流程,報名成功後請截圖或列印存查,以維護您的後續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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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提升各級學校學生參與性別平等教育事務,教育部性平會 受理學生提案機制,說明如下:
(一)受理時間: 1 、每年受理提案 2 次,第 1 次受理收件截止日為 115 年 3 月 16 日(星期一);第 2 次受理收件截止 115 年 9 月 15 日(星 期二),以送達教育部或本署時間計算。 2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提案資料函送本署;大專校院提案資 線 料函送教育部。
(二)由提案人提案時就讀學校為受理收件單位,學生提案流程 分為兩種方式: 1 、學生個人向學生會或其他自治組織提案,再由學生會或 其他自治組織向各級學校性平會提案。 2 、各級學校學生個人提案及學生會或其他自治組織亦可直 接向教育部性平會提案。
(三)提... 觀看完整文章
國中部 115 學年度招收才藝暨體育績優生入學招生簡章、入學獎勵辦法及相關附件
說明:
一、依據本校長期培育優秀人才、提升學生競爭力之教育目標辦理。
二、本校國中部招收才藝暨體育績優生之目的,旨在有計畫發掘及培育具備專長之人才,並接軌大學特殊選才、繁星選才等升學管道,增進學生未來錄取國立大學或科大之機會。
三、本次招生簡章重點摘要如下:需術科測驗項目:羽球 隊(錄取 6 名)、足球社(錄取 8 名),免術科測驗項目:包含多項才藝類(如弦樂團、合唱團)及體育運動類(如田徑、籃球、排球、跆拳道等)
四、檢附文件如下:嘉義市興華高級中學(國... 觀看完整文章
一、為拓展國小學童之國際視野與動手實作能力,本校特舉辦旨揭活動,藉由國際議題與科技手作課程之設計,培育學生成為具備全球思維之世界公民。
二、本次營隊活動資訊如下:
(一) 參加對象:國小四年級至六年級學生(男女兼收)。
(二) 辦理梯次:共兩梯次,請擇一報名。
1、第一梯次: 115 年 2 月 3 日(星期二),時間為 8:30 至 17:00 。
2、第二梯次: 115 年 2 月 4 日(星期三),時間為 8:30 至 17:00 。
(三) 招收人數:每梯次招收 40 名學生,額滿為止。
(四) 活動費用:每人新臺幣 800 元整,請於活動當日繳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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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檢送銓敘部 114 年 12 月 8 日部退三字第 11459055071 號令, 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銓敘部 114 年 12 月 8 日部退三字第 11459055072 號函辦 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 二、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以下簡稱退撫法)第 45 條第 4 項規定略以,亡故公務人員遺族領有依退撫法或其他法令 規定核給之退休金、撫卹金、優存利息或其他由政府預算 、公營事業機構支給相當於退離給與之定期性給付,不得 擇領遺屬年金;但遺族選擇放棄本人應領之定期給與並經 原發給定期給與之權責機關同意,得擇領遺屬年金。同法 施行細則第 59 條明定退撫法第 45 條第 4 項所定遺族領有定 期性給付,得否領取遺屬年金之... 觀看完整文章
主旨:函轉「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辦理杏壇芬芳獎評選暨表 揚實施計畫」(含自主檢核表及推薦表)(如附件) 1 份 ,請各校(園)踴躍推薦,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4 年 12 月 10 日臺教國署秘 字第 1145901410 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為表彰堅守崗位、默默耕耘、犧 牲奉獻之教育工作人員,並樹立可資效法之楷模,特辦理 旨揭計畫,規定如下: (一)推薦對象:本市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以 下併稱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符合推薦資格之個人【含 校長、教師、教學人員、職員(工)、教育行政人員及 教育志工】或團體由其服務單位就個人或團體之優良事 蹟撰文推薦。 ... 觀看完整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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