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3 年 12 月 18 日臺教師(三)字第 1132604231 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將協調師資培育大學於寒暑假或適宜時間規劃旨揭開班事宜。薦送資格如下:
(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編制內按月支領待遇,具備合格教師證書之在職專任正式教師。
(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編制內且取得合格教師證書,且聘期為三個月以上之在職代理、代課或兼任教師,具備學校提供之在職證明。
三、請有意願參加進修之在職教師,填妥附件薦送表於 114 年 1 月 2 日(四)前傳給教學組。
四、檢附課程架構核心內容表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