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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9-11-27 | 點閱數: 367
說明: 一、依據銓敘部 108 年 11 月 18 日部退一字第 1084862993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及其附件。 二、查公教人員保險法第 16 條、第 17 條、同法施行細則第 55 條、第 57 條規定略以,該法中華民國 103 年 6 月 1 日修正生效後,因被保險人適用之相關離退法令修正,致原給與名稱、屬性有所變更者,由各離退法令之主管機關送本保險主管機關重新認定。本次旨揭 3 表之修正,係配合軍公教人員退撫相關規定之修訂,爰銓敘部重新修正 103 年 6 月 9 日部退一字第 10338497241 號函附 3 表。  
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9-11-22 | 點閱數: 445
說明:檢送「臺南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公務人員健康檢查補助原則」修正總說明、修正對照表及修正規定各一份。  
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9-11-22 | 點閱數: 505
說明: 一、旨揭選舉擔任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均須參加區公所辦理之「投開票所工作人員講習」,請轉知貴校受遴選擔任投開票所工作之人員,依各區公所排定講習時間,準時參加講習。 二、貴校受遴選擔任投開票所工作之人員,如無法於區公所排定之日期參加講習,請逕向所轄區公所洽詢辦理更換場次事宜。 三、本次選舉承蒙貴校推薦人員擔任投開票所工作,協助本會辦理選務,特表謝忱。  
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9-11-15 | 點閱數: 403
說明:依據行政院 108 年 11 月 4 日院授人培字第 1080047086 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及其附件影本各 1 份。  
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9-11-11 | 點閱數: 386
109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預定報名日期為 109 年 6 月 2 日至 6 月 11 日止,預定考試日期為同年 9 月 12 日至 9 月 13 日,請有意願加入公職行列之鄉親,及早規劃準備考試。
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9-11-08 | 點閱數: 652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8 年 10 月 24 日臺教人(一)字第 1080149303 號函轉銓敘部 108 年 10 月 9 日部法二字第 1084863110 號函辦理。 二、旨揭選舉公告業於本(108)年 9 月 12 日發布,並將於本年 11 月 18 日至 22 日受理第 15 任總統、副總統及第 10 屆立法委員候選人登記之申請, 109 年 1 月 11 日辦理上開人員選舉投票作業。各機關(構)學校人員於選舉期間,應確依教育基本法及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以下簡稱中立法)相關規定嚴守教育及行政中立。復依公務員服務法第 5 條及第 19 條規定,公務員應謹慎勤勉,且非因職務之需要,不得動用公物。又依中立法相關規定,公務人員不得為支持特定政黨或公職候選人,...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9-11-08 | 點閱數: 500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08 年 10 月 23 日部退一字第 10848668183 號函辦理,並檢附發布令影本、修正條文、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 1 份。
調查 訪客 - 人事室 | 2019-11-01 | 點閱數: 576
一、銓敘部為瞭解公教人員保險(以下簡稱公保)被保險人對於育嬰留職停薪及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之看法,作為未來公保相關給付政策研析之參據,將進行問卷調查。 二、問卷調查進行方式說明如下: (一)填寫問卷期程: 108 年 11 月 1 日起至 11 月 30 日止。 (二)調查對象:請本校 20 歲至 55 歲且有意願接受問卷調查之被保險人協助填答。 (三)填寫問卷方式:採網路線上填答,請至銓敘部全球資訊網首頁(網址: http://www.mocs.gov.tw ),點擊「各業務司/退撫司/檔案下載」區,點選問卷之連結網址,或利用附件調查表上之 QR CODE 條碼或超連結網址(https://www.surveycake...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9-10-30 | 點閱數: 411
考選部訊息: 109 年專技普考導遊人員、領隊人員考試,自 108 年 12 月 3 日至 12 日受理網路報名,有意報考之民眾請至考選部全球資訊網查詢。
重要 訪客 - 人事室 | 2019-10-21 | 點閱數: 608
說明: 一、依據銓敘部 108 年 10 月 9 日部法二字第 1084863110 號書函辦理。 二、旨揭選舉公告業於本( 108 )年 9 月 12 日發布,並將於同年 11 月 18 日至 22 日受理第 15 任總統、副總統及第 10 屆立法委員候選人登記之申請, 109 年 1 月 11 日辦理上開人員選舉投票作業。各機關人員於選舉期間,應確依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以下簡稱中立法)相關規定嚴守行政中立。 三、依公務員服務法第 5 條及第 19 條規定,公務員應謹慎勤勉,且非因職務之需要,不得動用公物。次依中立法相關規定,公務人員不得為支持特定政黨或公職候選人,利用職權或動用行政資源從事相關政治活動或行為。基上,為確保依法行政、執行公正及政治中立,... 觀看完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