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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李淑薇 - 教務處 | 2023-11-14 | 點閱數: 267

說明:

1.     國小加註「自然領域專長」2 或 4 學分班:本學分班 113 年為最後一年開班,請有意願的教師留意申請。

2.     薦送資格如下:

(1)現職國民小學正式教職,服務實際授課自然教學時數達每週至少 3 節,且年資達 1 年(含)以上未滿 5 年者(包括取得合格教師證書後,曾任 3 個月以上國民小學代理、代課或兼任教師之年資)。

(2)現職國民小學教師正式教職服務實際授課自然教學時數達每週至少 3 節、年資至少 5 年以 上(包括取得合格教師證書後,曾任 3 個月以上國民小學代理、代課或兼任教師之年資), 並取得國民小學教師自然領域學科知能評量精熟證明者,可免修習本專門課程學分,申請加註自然領域專長教師證書。

(3)前 2 項現職國民小學教師係指現職國民小學編制內合格專任教師,以前 2 項規定申請加註自然領域專長教師證書之申請期限至 113 學年度( 114 年 7 月 31 日)止。

3.     國小加註「自然領域專長」24 以上學分班、「輔導專長」24 以上學分班、「科技領域專長」24 以上學分班、「語文領域英語文專長」28 以上學分班、「語文領域閩南語文專長」24 以上學分班、「語文領域客家語文專長」24 以上學分班、「語文領域原住民族語文專長」24 以上學分班薦送資格:

(1)具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在職專任教師。

(2)具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之儲備教師(包括代理、代課或兼任教師)。

4.     其他注意事項:

(1)   每位教師限薦送 1 個科目,請勿重複薦送,另 24 以上學分班為自費班。

(2)   教育部將協調師資培育之大學於暑假或適宜時間開辦,每班以招收 25 名至 50 名學員為原則,倘進修人數達 25 人,將協調師培大學至當地開班,未達 25 人則併至其他縣市就近開班。確定開班學校後,依招生數及需求分配名額,後續由各開班學校依本次薦送順序通知教師檢送相關資料報名,並於該校網站公告最後確認參加教師名單。

(3)   請有意願之教師於 11/19(日)前填報。

https://forms.gle/kw9J2EEsdkv2N4JB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