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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列表

馬翠韓 - 學務處 | 2018-09-04 | 點閱數: 896
一、依據該處 107 年 8 月 31 日新北稅企字第 10730642802 號函辦理。 二、旨揭比賽分親子創作組、國中創作組、高中(職)創作組、社會人士創作組,各組取前 3 名及佳作 5 名,總獎勵高達 20 萬元(禮券),獲勝作品之指導老師亦有最高 2,000 元禮券之獎勵(社會人士創作組除外),請師生踴躍參加。 三、徵件日期延至 107 年 10 月 31 日(原收件截止日為 107 年 9 月 20 日),活動辦法請參閱該處網站(http://www.tax.ntpc.gov.tw 。 四、旨揭比賽活動辦法及 DM 、 Banner 共 3 個附件,請至新北市政府附件下載區(http://doc2-attach.ntpc.gov.tw/ntpc 觀看完整文章
馬翠韓 - 學務處 | 2018-09-04 | 點閱數: 697
一、為提倡美術社會風氣,鼓勵兒童自由創作,以宏揚教育及文化績效,本活動擬於中華民國 107 年 10 月 13 日(星期六)假臺南市奇美博物館及周邊範圍,舉辦第三十三屆生達盃兒童寫生比賽。 二、活動內容請參閱第三十三屆生達盃兒童寫生比賽簡章,如附件。  
馬翠韓 - 學務處 | 2018-09-04 | 點閱數: 949
本次宣導主題:「行人用路小訣竅!面對來車走;秒數不足不通過;不滑手機不嬉戲;斑馬線上不逗留,臺南市政府關心您。」  
馬翠韓 - 學務處 | 2018-09-03 | 點閱數: 657
一、依據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 107 年 8 月 17 日賑基字第 0001070131 號函辦理。 二、如對旨揭助學金有任何疑義,請逕洽該基金會承辦人:余信貞,電話: 02-89127636 。 三、辦法如附件
馬翠韓 - 學務處 | 2018-08-30 | 點閱數: 806
 一、若因豪雨成災引起之家庭經濟或資源需求,可諮詢輔諮中心駐各區學校社工師;若有學生因經歷此災害事件或因媒體報導引發負面情緒,除請貴校給予關懷輔導,必要時可聯繫本中心提供心理輔導專業協助。 二、本中心諮詢專線( 06 ) 2521083 。
馬翠韓 - 學務處 | 2018-08-29 | 點閱數: 695
(一)時間: 107 年 10 月 13 日(六), 9 時至 16 時。 (二)地點:蕭隴文化園區 A9 館。 (三)報名日期:即日起至 107 年 10 月 5 日。 (四)報名方式:欲參與者統一由「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 https://www1.inservice.edu.tw/ )進行報名,課程代碼為 2459541 。 參與研習者,依規定核予 6 小時之教師研習時數。
馬翠韓 - 學務處 | 2018-08-17 | 點閱數: 649
一、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 107 年 8 月 13 日藝演字第 1070002668 號號函辦理。 二、旨揭實施要點同時公告於全國師生鄉土歌謠比賽網站(http://web.arte.gov.tw/country/
馬翠韓 - 學務處 | 2018-08-15 | 點閱數: 1350
一、依據 107 年 8 月 9 日教育部臺教學(三)字第 1070134207 號函辦理。 二、旨揭文宣品依學制年齡分為 4 種類,以案例方式提示學生自我保護措施及求助管道,另以 QR Code 提供親師教學指引或延伸閱讀資料(建議下載後瀏覽): (一)國民小學中低年級階段:以「親子共學單」方式編製,請學校教師結合課程教學活動及親師聯繫機制,向學童及家長宣導。 (二)國民小學高年級及國中階段:請學校教師結合課程教學活動進行宣導。 (三)高級中等學校階段:請學校教師結合課程教學活動進行宣導,並鼓勵學生延伸閱讀。 三、旨揭文宣品及親師教學指引/延伸閱讀資料公布於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全球資訊...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馬翠韓 - 學務處 | 2018-08-15 | 點閱數: 1237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107 年 8 月 7 日南家防字第 1070887813 號函辦理。 二、有關衛生福利部委託財團法人現代婦女教育基金會辦理 107 年度「兒童及智能障礙者性侵害案件司法訪談專業品質精進計畫」筆試評量 1 案,惠請貴單位鼓勵符合筆試評量資格者踴躍報名,並請核予公差假。 三、筆試評量參加對象、辦理時間及地點如下,請於 107 年 8 月 24 日(星期五)前完成線上報名(網址: https://www.surveycake.com/s/qBLPN ,或掃描附件的 QR Code ),恕不接受現場報名: (一)參加對象: 1、第一類:完成衛生福利部 32 小時司法訪談初階、進階... 觀看完整文章
馬翠韓 - 學務處 | 2018-08-10 | 點閱數: 675
一、全國推行之四個交通安全核心概念宣導 : (一)我看得見您、您看得見我,交通才安全。 (二)謹守安全空間-不作沒有絕對安全把握的交通行為。 (三)利他用路觀-不作妨礙他人安全與方便的交通行為。 (四)防衛兼顧的用路行為-不作事故的製造者,也不成為無 辜的事故受害者。 二、此外,勿無照騎乘機車,騎自行 車需安裝自行車前照燈、後座警示燈提高自行車早晨及黃昏行駛的辨視度且等,以維用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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