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修正「臺南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獎勵公務人員進修實施 要點」,名稱並修正為「臺南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公務 人員自行申請進修實施要點」,自即日起生效,請查照轉 知。 說明:檢附旨揭要點修正條文、修正總說明及修正對照表各 1 份
定期評量命題及審題作業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