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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列表

許永暉 - 人事室 | 2025-12-09 | 點閱數: 49
主旨:有關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2026~2028 年「健康 99—全國公教健檢方案」特約醫療機構及其規劃辦理之健檢方案,請查照並轉知同仁參考運用。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4 年 11 月 28 日總處給字第 11440022651 號書函辦理,並檢附原書函 1 份。 二、旨揭方案辦理期間自 115 年 1 月 1 日起至 117 年 12 月 31 日止,相關資訊請逕至該總處「公務福利 e 化平台—公教健檢專區」查詢。
許永暉 - 人事室 | 2025-12-09 | 點閱數: 91
主旨:有關本市所屬學校及幼兒園教師參加本市教育產業工會所辦理之會議或活動,能否依教師請假規則申請公假疑義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市北區文元國民小學 114 年 11 月 21 日文元小人字第 1140053032 號函及本市立麻豆國民中學 114 年 11 月 24 日麻豆中人字第 1140036108 號函辦理。 二、查工會法第 36 條第 1 項規定,「工會之理事、監事於工作時間內有辦理會務之必要者,工會得與雇主約定,由雇主給予一定時數之公假。」;次查本市議會 113 年 12 月 24 日南議財經字第 1130012620 號函略以,「為穩定學校代課師資及維護學生學習權益,須依下列條件對會務給假時數及會務... 觀看完整文章
許永暉 - 人事室 | 2025-11-27 | 點閱數: 82
主旨:為鼓勵本府暨所屬機關員工從事藝文創作,並能持續提供 同仁展演藝術能量之平臺,本府 115 年公教美展賡續以線 上展覽方式進行,請查照轉知並鼓勵同仁踴躍交件。 說明: 一、本府公教美展鼓勵同仁參與創作,展現多元文化的特質, 進一步營造友善的工作環境,實現友善職場的價值理念。 二、旨揭美展邀展對象為本府暨所屬各機關、學校所屬員工及 其眷屬(限員工之配偶及直系血親)暨退休人員;收件作 品分為國畫、書法、油畫、水彩、攝影等五類;請各機關 學校鼓勵(退休)同仁依所附簡章,精選創意作品以電子 檔案繳件參展,並可錄製語音介紹。 三、作品選送方式: 114 年 12 月 31 日前由人事人員至 ishare 表報 系... 觀看完整文章
許永暉 - 人事室 | 2025-11-27 | 點閱數: 79
主旨:為鼓勵本府暨所屬機關員工從事藝文創作,並能持續提供 同仁展演藝術能量之平臺,本府 115 年公教美展賡續以線 上展覽方式進行,請查照轉知並鼓勵同仁踴躍交件。 說明: 一、本府公教美展鼓勵同仁參與創作,展現多元文化的特質, 進一步營造友善的工作環境,實現友善職場的價值理念。 二、旨揭美展邀展對象為本府暨所屬各機關、學校所屬員工及 其眷屬(限員工之配偶及直系血親)暨退休人員;收件作 品分為國畫、書法、油畫、水彩、攝影等五類;請各機關 學校鼓勵(退休)同仁依所附簡章,精選創意作品以電子 檔案繳件參展,並可錄製語音介紹。 三、作品選送方式: 114 年 12 月 31 日前由人事人員至 ishare 表報 系... 觀看完整文章
許永暉 - 人事室 | 2025-11-27 | 點閱數: 43
主旨:修正「臺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教保服務機構優良教師師鐸獎暨推薦至教育部師鐸獎評選要點」,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檢送「臺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教保服務機構優良教師師鐸獎暨推薦至教育部師鐸獎評選要點」修正規定 1 份。
許永暉 - 人事室 | 2025-11-17 | 點閱數: 78
主旨:為營造友善職場及關懷同仁身心健康,訂於本(114)年 11 月 28 日(五)辦理「陽光好日子 就要藝植玩」多肉植栽療癒工 作坊,請查照並鼓勵同仁踴躍報名參加。 說明: 一、旨揭課程相關訊息如下: (一)課程時間: 114 年 11 月 28 日(星期五)下午 2 時至 4 時 00 分。 (二)課程地點:本府永華市政中心 11 樓訓練教室。 二、參加人員:歡迎有興趣的同仁透過服務機關學校人事人員 薦送報名參加;參加人數上限為 35 人。 三、為維護課程品質,本課程不得現場報名,本處將於 114 年 11 月 20 日(星期四)公告參加人員名單於 iShare 行動知識 網,請人事單位上網確認名單(本府部分將另以電話通知 各單位聯... 觀看完整文章
許永暉 - 人事室 | 2025-11-17 | 點閱數: 73
主旨:重申各級學校應遵循教育及行政中立相關事項,詳如說明,請轉知所屬人員配合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基本法及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等相關規定辦理。 二、查教育基本法第 6 條規定:「教育應本中立原則。學校不得為特定政治團體從事宣傳或活動。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及學校亦不得強迫學校行政人員、教師及學生參加任何政治團體或活動。」復查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第 3 條規定:「公務人員應嚴守行政中立,依據法令執行職務,忠實推行政府政策,服務人民。」及第 17 條規定:「下列人員準用本法之規定:一、公立學校校長及公立學校兼任行政職務之教師。二、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公布施行前已進用未納入銓敘之公... 觀看完整文章
許永暉 - 人事室 | 2025-11-10 | 點閱數: 86
主旨:有關本局所屬學校人員赴大陸及港澳地區通報作業及相關 規範,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 114 年 10 月 2 日府人考字第 1141348341 號函辦理。 二、查前開函釋略以,因應行政院訂定之「行政院與所屬中央 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公務人員違法(規)赴陸建議懲 處原則」及「行政院與所屬各機關(構)學校公務人員違 規赴港澳建議懲處原則」(以下簡稱懲處原則),各校應 加強宣導赴陸、港澳 (含過境轉機)應完備相關申請通報手 續,另自 115 年 7 月 1 日起,針對違法(規)人員,將依前開懲 處原則予以懲處。 三、再查「臺灣地區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進... 觀看完整文章
許永暉 - 人事室 | 2025-10-30 | 點閱數: 83
主旨:有關本市代理教師取得合格教師證書,及具合格教師證書 之代理教師取得較高學歷者,於相關規定修正前,得依本 函辦理改敘,請查照。 說明: 一、為肯定代理教師教學辛勞及權益,自 114 月 8 月 1 日起代理 教師如於聘期中取得合格教師證書,或具合格教師證書之 代理教師於聘期中取得較高學歷者,比照專任教師規定辦 理改敘,並配合修正本市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 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以下簡稱聘任補充規定)。 二、於聘任補充規定修正發布前,代理教師如符合上開情形, 得依本函下達後 3 個月內檢齊相關證明文件申請改敘,並 溯自教育部核發之教師證或畢業證書登載日期生效;逾期 申請者,自申請之... 觀看完整文章
許永暉 - 人事室 | 2025-10-23 | 點閱數: 94
主旨:檢送銓敘部修正之「公務員經營商業及兼職情形調查表」 (以下簡稱調查表)及「問答集 Q&A」,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14 年 10 月 17 日部法一字第 11458664171 號書函辦理,檢附原書函影本及附件各 1 份。 二、銓敘部為利旨揭調查表之理解及確實填寫,避免公務員因 未諳法令而觸法,爰修正調查表,並配合修正後內容製作 「問答集 Q&A」。茲因現行調查表中關於項目 1 何謂「營 利事業之負責人、董事、監察人或其他相類似職務」及項 目 3 所稱「其他具有營利性質之事務」之說明欄,對於「 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之定義,未明確舉例說明,易使擔 任工、商事業以外之農、林、漁... 觀看完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