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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李淑薇 - 教務處 | 2023-04-11 | 點閱數: 69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1 年 12 月 1 日臺教國署國字 第 1110165718 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相關資訊如下: (一)「補助教師通過英語文檢測報名費實施計畫」。

1、目的:為鼓勵本市國民中小學現職編制內之合格專任 教師(含正式及三個月以上代理教師)並協助通過 「歐洲語言共同參考架構 1」(簡稱 CEFR 架構)或相當 之英語能力檢測,爰辦理旨揭計畫。

2、計畫執行期程: 112 年 1 月 1 日至 112 年 7 月 31 日。

3、申請資格:臺南市立國民中小學現職編制內之合格專 任教師(含正式及三個月以上代理教師)每人每年以補助 1 次通過相當於 CEF 架構 B2 級(含)以上之英語檢 測為限。

4、申請方式:

(1)於 112 年 1 月 1 日至 112 年 7 月 31 日期間,國中小教師 通過 CEFR 架構之 B2 (含 B2 級)以上,得補助報名費 (本案補助之經費不含資料處理等手續費用)。

(2)每位教師至多得申請一種英語檢測報名費補助,至 高補助新臺幣 4,000 元整。

(3)請將申請者之學校在職證明(需校內核章)、報考 單據(報名費繳款證明)、成績通知單等資料影印 2 份、郵局存摺影本(均須加註與正本相符及本人 簽名),經核章之 112 年度英檢報名費補助申請統 計表及 CEFR 架構對照表(請在 CEFR 架構表上所檢測 項目用螢光筆註記)各 1 份,於 112 年 7 月 31 日(星 期一)前免備文寄達本市雙語中心(安平區西門實 小),信封請註明「教師英檢報名費補助申 請」。

5、如有送件疑義,可洽本市安平區西門實小林宜樺主 任,連絡電話: 06-3914141 分機 8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