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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郭人豪 - 教務處 | 2019-02-14 | 點閱數: 501

1.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下稱國教署)108 年 1 月 29 日臺教國署原字第 1080011492 號函辦理。

2.因應 108 課綱實施新住民語文課程, 107 學年度各縣市推動新住民語文課程前導學校,以示範新住民語文課程教學實務。為分享前導學校推動之成果及經驗,國教署特辦理前導學校經驗分享座談會。本次座談會邀請南區國民小學參與,希透過與前導學校互動對話與攜手合作,得以傳承推廣實務作法。

3.檢附公文及會議議程供參,請貴校鼓勵老師踴躍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