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 李淑薇 - 教務處 | 2025-08-25 | 點閱數: 120


1.開學日 9/01(一)即開班,錄取學生之名單詳如附件。
2.開課教室與任課教師於附件中說明。
3.小一新生開學日首周(9/01-9/05)放學後會由導師帶至教務處集合,再由課照老師帶至課照教室,以讓新生熟悉路線。

4.重申報名簡章注意事項:

(1)放學時間為 17:50-18:00 ,請於時段內準時接送。
(2)如學生有常規問題且經勸導無明顯改善,為顧及其他學生權益,經教務處評估後將以退班處理。

(3)其餘注意事項請詳閱附件報名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