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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馬睿均 - 學務處 | 2026-01-09 | 點閱數: 16

一、為維護寒假期間學生安全,請各校利用集會加強宣導旨揭注意事項,並鼓勵學生從事正當休閒活動,以增進健全身心發展,降低意外事項發生機率;另請多加關懷、了解學生身心狀況,適時給予輔導協助。

二、寒假期間,若獲知學生發生緊急重大事件或急需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協處之事件,請先行以電話通報教育部校安中心或國教署校安中心,均有專責值勤人員 24 小時輪勤,聯絡方式如下:

(一)教育部校安中心專線電話:( 02 ) 33437855 、 33437856 ;傳真:( 02 ) 33437920 。

(二)國教署校安中心專線電話:( 04 ) 37061349 ;傳真:( 04 ) 233027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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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15年寒假期間學生活動安全注意事項.pdf